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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通知来了!
来源: | 作者:51买牌整理 | 发布时间: 2021-06-09 | 173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构筑监管合力。银行机构检查局和非银行机构检查局分别负责统筹推进银行领域和非银行领域“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各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部门指导推动本条线、本领域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活动,持续完善监管制度,补齐监管短板。机构监管部门要督促本条线机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落实2017年以来乱象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并将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抄送相关检查部门。对屡查屡犯问题整改不力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银保监局按照活动进度安排,做好相关材料报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内控标准执行。


2021年6月7日


附件: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工作要点


一、健全内控合规治理架构。依法规范大股东行为,防止大股东越权干预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活动。董事(理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高级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监事会对董事(理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进行监督,构建起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约有效、报告关系清晰的内控组织体系,优化内控合规履职环境。业务部门要强化内控合规的直接责任,推动业务流程和管理的重检与规范;内控管理职能部门要牵头做好内控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内部审计部门要夯实内控监督职责,开展内控充分性和有效性审计并监督整改。要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行职责所需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内控合规管理人员,总行(公司)和分支机构层面均应设立内控合规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切实提升三道防线的独立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内控合规的制度流程系统。要开展现有内部制度规定的“立改废”工作,对重要合同范本进行重检,及时、动态地将监管规定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持续更新完善内部制度体系,确保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要把合规性审核作为制定或修订内部重要制度和合同范本的必经程序。要建立从机构授权到岗位授权的精细化授权体系,明确各级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的业务权限,根据业务发展、合规风险状况等实施差异化授权管理,做实授权管理后评价和动态调整。要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将各项业务制度的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中。要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内控合规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强化业务系统关键节点的刚性控制,减少人为操纵因素,实现实时监测和自动预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


三、加强银行保险集团并表管理。要强化顶层设计,指定集团层面并表管理的职能部门,明确并表管理的范围、内容和管理机制。要聚焦主业、压缩层级,坚决退出偏离主责主业领域,清理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提高股权投资决策层级,相关管理权限应随企业层级延伸逐渐递减。要建立集团层面的统一风险视图,将集团范围内各类信用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做好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管理,重点关注集团内部跨境、跨业、跨机构的风险传染、风险隐匿、延迟暴露和监管套利,持续加强内部防火墙体系建设。内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集团并表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要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合规体系,规范人员交叉任职,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岗位不得由一人兼任。要深入推动境外合规长效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境内外反洗钱合规工作。


四、紧盯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合规建设。要加强风险研判,明确重要业务的风险控制点、控制要求和应对措施,完善激励机制设计。股东股权领域,要加强股东穿透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防止大股东操纵掏空机构和违规利益输送。授信业务领域,要加强统一授信管理和贷款“三查”力度,夯实资产质量,严防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地产等领域,警惕信用债违约风险。要加大理财存量资产处置力度,平滑处置进度,加强理财新产品合规审批和授权管理,落实信托业同业通道业务和融资类业务压降任务,加大非标资金池信托清理力度,坚决清理规避信贷业务监管的“名实不符”金融产品,严防高风险影子银行的新形式新变种;对于债券承销业务要落实主承销商职责,提高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加强债券存续期风险管理。保险领域,要防范保险产品激进定价导致的利差损风险;加强承保理赔关键环节管控,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规范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流程,严防金融风险交叉传导;坚持安全审慎稳健原则,规范投资行为,防范资金运用风险;加强数据治理,确保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创新业务领域,要落实对新业务、新产品的合规性审查,明确控制要求和风险应对措施;规范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与互联网等第三方平台合作要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严格落实合规要求。


五、狠抓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管理。要严格遵守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监管要求,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专业、高效地勤勉履职。要指定总行(公司)层面负责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管理的职能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做好人员岗位轮换的部署统筹,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制度要求。要制定在前台经营、业务管理、资源配置、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岗位名录,实现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明确重要岗位轮换及强制休假的期限和方式以及任职回避相关要求,不得以强制休假代替岗位轮换。要定期督促检查各级机构重要岗位轮换情况,将执行情况纳入各责任部门内控考核评价中。针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要建立更为严格的异常行为常态化排查机制,通过远程审计、大数据筛查、反洗钱监测等手段排查隐蔽性强的风险问题,防止引发各类案件。国有银行保险机构要配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构建内控与风险、审计、财会、巡视、纪检监察等联合监督机制,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防利益输送和道德风险,对从业人员腐败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