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上千万风险,完成近四十家保险中介收购,零投诉!
欢迎来到51买牌网 
客服热线400-600-0728
明确了!派出监管机关职责来了!10月1日实行
来源: | 作者:51买牌整理 | 发布时间: 2021-08-10 | 120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十条  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负责与辖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协同推动当地普惠金融发展,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工作。


第三十一条  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的规定对辖内银行业保险业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  银保监会对各级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4〕2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