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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声音:容忍创新,放宽保险中介机构经营范围
来源: | 作者:51买牌整理 | 发布时间: 2022-06-16 | 461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柱发表署名文章,对保险中介市场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实践和思考,文章提到“不妨在严加管控传统行业顽疾基础上,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市场新模式、新事物。比如,MGA管理型总代理、独立代理人、放宽中介机构经营范围等”。下面来看看主要内容:
当前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中介机构经营不专:一是部分分支机构仍然存在形式上属于加盟、实质上独立经营问题,其主要业务也仅涉及车险等专业性不强的领域。二是通道业务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
2、兼业代理机构管控不严:一是银保小账仍然存在。二是违规搭售保险。三是非法代理保险。
3、个人代理人队伍不精:一是虚增人力套利。二是自保件套利。三是关键指标不容乐观。四是业务波动较大。
影响保险中介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原因分析
1、专业中介机构转型升级动力不足:一是压力传导不到位。专业中介依靠原有的收单、开票等模式可以继续生存,转型动力不足。二是能力不够。专业中介股东大多是个人或个人控制的代持公司,资本实力弱、专业水平差,简单代销赚差价是主要经营模式。三是环境不具备。长期以来,“产销分离”“去中介化”两种观点交织,对中介机构在保险产业价值链上的价值主张存在争议。
2、兼业代理机构合规管控动力不足:一是银行重视程度不够。二是银保合作关系扭曲。三是监管查处还需加强。
3、个人代理渠道营销模式转型动力不足:一是传统模式红利尚存。传统营销模式仍将是主流公司“立司之本”。二是投入支撑路径未变。制定各种临时组织发展和业务激励方案的方式投放费用,推动大规模增员进而拉动业务增长提供了财务支撑。三是转型方向不够清晰。无论是一些公司提出要优增代理人,还是推行独立代理人模式,目前还未出现可以实现规模化推进的成功样本,转型之路仍处于探索阶段。
促进保险中介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思考和建议
1、持续清虚治乱,倒逼行业转型升级
一是事前准入探索实质性审查。加强对股东背景、投资动机、资金来源的审查;二是加强事中事后实质性监管。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经营情况年报和外部审计报告,全面细致评估专业中介机构内控管理情况。三是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重点整治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双向检查,机构和个人双罚,坚决遏制中介机构通道走账乱象。
2、丰富功能作用,提升专业中介服务水平
一是鼓励拓展服务范围。引导专业中介机构从单一代销向产品设计、核保、理赔、再保险合同协商方面拓展服务;引导专业中介机构转型寿险业务,支持扁平化营销人员组织和激励体系;引导专业中介机构代理、经纪、公估、风险咨询等多元化发展。二是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吸引外资中介机构,吸收外资中介在专业服务能力培育和市场风险管控等领域的经验。三是提升创新容忍度。在严加管控传统行业顽疾基础上,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市场新模式、新事物。比如,MGA管理型总代理、独立代理人、放宽中介机构经营范围等。
3、规范兼代渠道,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一是强化银行管理主体责任。禁止收受银保“小账”,抓住“小账”索取方这一关键,从根源上遏制违法违规乱象。二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查重处银保“小账”、违规搭售,以及非法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引导建立公平合理的银保合作关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出台银保机构代理保险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强化银保渠道合作自律。
4、坚持精准施策,实现个人代理高质量发展
一是合理确定发展指标。弱化规模发展导向。二是深化营销体制改革。调整过度增员考核导向,改进代理人育成机制,在代理人培养上下真功夫,严防杀鸡取卵式增员,确保代理人进得来、留得住。三是压实各级机构管控责任。建立责任回溯和代理人佣金追回机制,佣金发放与业务品质挂钩,加大内审、风险条线指导和监督力度,真正发挥第二、三道防线作用。四是尽快实施分级分类测评。根据代理人执业区域及代理业务范围实行分级分类考试及管理,赋予不同等级的代理人不同的权利,实行差别佣金。
5、加强渠道管理,落实保险公司管理责任
一是督促落实保险公司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保险公司从日常管理、制度体系、组织架构、人员责任等方面,压实保险公司对合作中介机构及个人代理人管理责任。二是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开展定期专题分析,加大监管质询、约谈、非现场核查力度;强化检查立项方面与产险、寿险、非银检查联动,加大对中介业务检查力度。